日前,在华频频扩张的低压电器巨头法国施耐德公司,首次遭遇中国同行温州正泰集团以知识产权打响的反击战。正泰诉施耐德专利侵权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除要求施耐德电器停售并销毁5个型号产品外,正泰还提出3.3亿元索赔,创下全国知识产权纠纷最高索赔标的,施耐德在华独家代理商斯达电气设备公司也被正泰提出50万元索赔。
正泰称,被侵权专利系“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实用新型专利,正泰于1997年11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1999年3月11日获得专利权,专利号为ZL97248479.5。而施耐德的5款产品落入该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正泰称,“施耐德在2004年8月2日至2006年7月31日”共生产销售上述侵权产品8.836亿多元,经审计,获得逾3.348亿元。”施耐德在答辩中认为,正泰的该项专利不具备专利性,为“元效专利”,其所披露的技术方案,早已在国内外公开,成为公知技术。耐德被诉产品早在1990年就已开始生产并投入使用,是在申请专利在先就已合法生产的。而且,针对施耐德所做的《审计报告》中没有审计成本,未能确定产品利润,不能作为确定赔偿的依据。
基于原被告分别为该行业中外第一的身份和实力,正泰诉施耐德一案引人瞩目。据悉,施耐德曾先后在国外起诉正泰专利侵权的案件18起;在国内起诉正泰的专利侵权案6起。不少法国投资者认为此案的定论将折射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资者环境的安全性,包括法国大使馆在内的对华交流机构也开始通过外交途径注本案。(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